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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安人寿提供虚假报表被罚30万

发布时间: 2020-07-27|浏览量:893

保险新闻7月23日表示,银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,利安人寿因提供虚假报告报表被罚款30万元,时任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

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在2017年3月20日至3月30日期间,利安人寿通过线下填写投保单、线下收缴保费、业务管理部手工录单的方式销售“多利宝终身寿险(投资连结型)”,涉及保费20097.3万元。

上述业务既未通过利安人寿自营网络平台销售,也未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,但在业务投保单上“业务销售渠道”记载为“网销”,“代理人姓名”记载为“网络销售”,“代理人代码”记载为“632W10100”(江苏分公司的虚拟销售代码)。2017年4月11日,利安人寿向原保监会上报“2017年3月寿险公司互联网保险统计表”,将上述业务记载为“自营网络平台-保险公司”。

银保监会认为,上述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。该规定为: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,报送有关报告、报表、文件和资料。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、财务会计报告、精算报告、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、报表、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,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。

对此,银保监会对利安人寿罚款30万元;时任新渠道部副总经理汤伟负责公司网销业务,互联网统计数据填报由其审批上报,对提供虚假报告报表负有直接责任,对其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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